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辦理情形 已結案
詢問內容 您好, 有關公館鄉內的公園設施: 1、鄉內公園許多兒童遊樂設施(如溜滑梯)被拆除許久,請問貴公所是否已有規劃設置新的兒童遊樂設施? (建議可以參考新竹縣竹北市近期新啟用的6個兒童公園及過往建置的兒童公園,每個公園遊具都有各自特色,並非使用單調一致之罐頭遊具) 02、公館鄉「兒三公園」出入口未設置「阻擋汽機車駛入」之設施,導致機車、汽車常駛入公園內或直接停在出入口,不只影響公園使用者之行走安全性及通行便利性,且易損毀公園內地磚,對於「兒童」來說,非常不友善;建議設置實體阻擋物,禁止汽機車駛入公園內或停放在出入口。 3、建議檢視並移除公園內的「危險因子」,比如「兒三公園廣場設置的鐵製舞台,可能導致兒童碰撞受傷」、「公園內雜草叢生、照明不足,可能產生破窗效應,讓公園變得越來越危險物品」等。 謝謝你們願意考慮及回應以上問題,期待公館鄉各個公園都可以成為兒童、長者及所有人的理想共聚處所。
回覆內容(112/8/11 上午 09:47:05) 一.先生/小姐您好: 有關台端致本鄉服務信箱有關鄉內公園是否規劃遊樂設施、兒三公園環境維護及出入口設置車阻等問題,本所就您來信內容以網路mail方式回覆,說明如下: 1.有關公園之遊樂設施因設施不符合『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規範』規定,為維護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,防止兒童傷害事件發生,故本所依法拆除之。目前尚無計畫及經費於各公園新設遊具。查縣府於消防分隊旁另設遊戲場,可多加利用之。 2.有關兒三公園內之環境維護,本所已外包廠商整理改善;公園照明設備於爾後爭取經費改善公園工程時,再行辦理。 3.公園為民眾日常生活重要遊憩活動場所,於出入口設置車阻障礙物,會造成年長或行動不便者及身心障礙者出入之困難;因營建署及縣府來文不得設置並需全數拆除,故不予再行設置車阻。有關機車及汽車不得進入公園乙案,已貼公告並勸導之。 4.兒三公園鐵製舞台為社區活動使用之需要,故不另移置他處。 二.誠摰感謝您的建議,若有仍相關疑問,可洽詢本所建設課(電話:037-222210*152) 祝福您 順心如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