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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安全宣導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室


一、苗栗縣109年1-4月發生A1類交通事故16件、死亡16人;其中高齡者死亡4人、行人死亡3人。
二、高齡者於清晨、天色昏暗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服、配戴反光飾物或攜帶手電筒,外出儘量利用大眾交通運輸工具、計程車或請親友接送。
三、身體不適或疲勞,請勿強行駕駛,請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由親友接送。
四、行人穿越道路時應走行人穿越道(斑馬線),看清左右無來車時再儘速通過,。
五、行人安全過馬路五步驟『停、看、轉、揮、動』。
六、沒有把握剩餘綠燈時間通過路口,應等待下一次綠燈再通過。
七、「路口禮貌運動」-汽機車禮讓行人先行,行人向駕駛舉手示意致謝。
八、年長老人注意“行”,交通安全我最行。
九、行駛道路當心砂石(大型)車轉彎內輪差及兩側風流推吸力。
十、平均每一位民眾因車禍死亡,約造成1,600萬社會成本、每一位民眾因車禍受傷,約造成120萬社會成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