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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苗栗縣政府修正後「苗栗縣政府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專職人員管理須知」,自即日起實施。

  • 發布單位:社會課

前開附件可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/社會處/公佈欄/社區照顧關懷據點/據點相關規定下載(網址:https://www.miaoli.gov.tw/social_affairs/News.aspx?n=6102&sms=13176&_CSN=2558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