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新竹分署公告本縣公館鄉、頭屋鄉編號第1338號土砂捍止保安林擬解除一部面積0.157021公頃凡有直接利害關係者,對本案有異議時,得自本公告日起30日內,以書面(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)向該分署提起意見書,作為審議之參考,逾期不受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