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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開放辦理公祭及相關鬆綁措施(含仍應管制措施)延長至110年11月15日。

  • 發布單位:行政室

一、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有關規定暨本府110年10月19日府民生字第1100200546A號函賡續辦理。
二、因應國內COVID-19全國二級警戒延長至110年11月15日,請配合辦理下列事宜:
 (一)進入各殯儀館之禮廳、靈堂、火化場、骨灰(骸)存放設施等治喪場所之人員,應遵守實聯制,體溫量測、消毒,保持社交安全距離,除飲食外,須全程佩戴口罩。
 (二)殯葬場所管理單位應確保進入之人員落實前項管制措施,並加強環境清潔消毒、員工健康管理、確診事件即時應變。
 (三)於殯儀館外辦理治喪者,比照上開相關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