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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申領作業要點」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3年5月31日衛授家字第1130660528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、本要點修正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
  • 發布單位:社會課

依據苗栗縣政府113年6月3日府社兒字第1130116517號函辦理。